本監附設女子外役分監受刑人調整接見方式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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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務部矯正署112年3月30日法矯署醫字第11201527020號函新修訂「法務部矯正署因應矯正機關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預防及緊急處理計畫」,擬自即日起調整本監附設女子外役分監接見方式。 二、維持每週六上午辦理接見,於0830時至0900時報到完畢,每次接見以1小時為限,惟雙方仍須全程佩戴口罩。 三、接見家屬請遵守下列防疫規範始得辦理接見: (一) 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且達14天(含)以上,並於接見當日提供接種證明正本;尚未完成接種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者,須提供當日快篩陰性證明(自備快篩試劑)。 (二) 如處於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期間,當日有呼吸道症狀或體溫(額溫)達攝氏37.5度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狀者,不得辦理接見。 (三) 須全程配戴口罩(請自備),保持社交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 (四) 接見期間除補充水分外(同一桌以「輪流喝水」為原則,其他人切勿拿下口罩),一律禁止飲食。 (五) 接見期間請配合將個人物品及手機等3C產品保管於置物櫃。 四、外役分監受刑人接見受理登記時間為: (一)每週上班日0830時至1100時,1330時至1600時。 (二) 申請辦法採當週以傳真預約方式受理,並請於傳真申請文件後來電確認。 (三) 申請單下載請參見本監網站/便民服務/下載表單/接見登記暨寄物表。 (四)傳真電話(03)98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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