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導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1
- 資料點閱次數:4853
為提供民眾公平公開獲得政府資訊權利,本監依據 政府資訊公開法 ,提供公開政府資訊窗口如下:
1. 「法律、解釋彙編及宣導參考文件」 : 提供政府資訊公開法解釋彙編及宣導參考文件,協助民眾瞭解本法,掌握個人權益。
2. 「申請規定與表單下載」 : 列出申請政府資訊作業相關規定與表單。
3. 「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 : 將本監網站內已上載之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再次彙整連結,方便民眾瀏覽。
本監政府資訊公開服務的範圍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本監行政規則資訊,連結法務部主管法規及全國法規會。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 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本監無此方面之行政資訊,故無主動公開之問題。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配合資訊化之趨勢,請將本所之 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等資訊,於本監全球資訊網頁揭示清楚。 ( 承辦單位:統計室 )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本監無此方面之行政資訊,故無主動公開之問題。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一) 施政計畫:仍由秘書室以上網方式辦理。 ( 承辦單位:秘書室 )
(二) 業務統計:由統計室以上網或刊載於出版品方式辦理。 ( 承辦單位:統計室 )
(三) 關於研究報告 依業務權責及執行考量,自行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8 條第 1 項諸款規定,決定妥適之公開方式。 ( 承辦單位:各單位 )
六、預算及決算書
由會計室處送請總務科公告之方式辦理,且以影本或備分公告,以防遺失。 ( 承辦單位:會計室、總務科 )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連結法務部訴願查詢系統。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關於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各單位送請總務科公開方式辦理,且提供影本或備分公告,以防遺失。 ( 承辦單位:各單位、總務科 )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本監定期主動公開。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本監無此方面之行政資訊,故無主動公開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