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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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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同行‧有愛無礙』~法務部矯正署家庭支持與援助家庭推展計畫~『愛在雲端~電子家庭聯絡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1
  • 資料點閱次數:503

「愛在雲端~電子家庭聯絡簿」實施計畫

壹、前言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於就職典禮致詞中特別提到:「受刑人除接受制度內的戒護、教化外,若能得到家人從旁鼓勵,相信會有相輔相成之效,因此應特別重視與受刑人家屬一起感化的功能,尤其是需要戒除毒癮的人,當他們信心薄弱時,能發揮親情的力量,相信渡過難關成功戒毒的機率會比較高」。據此,研議精進創新家庭支持方案,發揮創思,加入具有互動性、連結性及延續性創新活動,增進收容人家庭對其支持,以多元方式提升收容人及其家屬之鍵結強度,俾利其順利復歸社會。

貳、本方案申請對象

  本方案不開放依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經院、檢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之情形,或因違規懲罰處分、隔離調查、隔離保護、收容於保護室、因疾病隔離執行期間之收容人使用,實施對象如下:

(一)收容人有18歲以下子女者,其配偶或其二親等內之親屬,或與收容人子女共居之家屬。

(二)少年矯正機關之收容人其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三親等內親屬。

參、方案使用限制

(一)一位收容人僅能一位家屬申請「電子家庭聯絡簿」功能。

(二)家屬端上傳之內容與相片需與收容人子女關懷問候或家庭支持方案有關者。

(三)收容人端不啟用上傳功能,僅接收家屬端訊息。

(四)家屬端使用系統每30日限1次,少年收容人家屬每71次。文字以100字為限,照()片檔限1(檔案畫質以不超過10M為原則,超過部分由系統自動調整)

(五)家屬不依規定使用,內容經審查退件累計3次以上,本監得暫停收容人家屬使用權限一個月。

肆、申請帳號:請至網路搜尋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頁。

*「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service.mjac.moj.gov.tw/

如已有此系統帳號,可直接登入;如尚未申請,請進行註冊,步驟教學請見「系統操作手冊」。

伍、相關問題查詢:請洽本監承辦人員(電話:03-9894166轉分機37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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