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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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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為降低染疫風險,律師(辯護人)得利用本監相關通訊設備辦理律師(辯護人)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2
  • 資料點閱次數:892

考量面對面接觸具有較高度傳染風險,律師(辯護人)得透過本監相關通訊護備辦理律師(辯護人)接見,其申辦流程說明如下:

一、請先至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註冊帳號並開通權限後,點選欲辦理之接見種類、對象、時段等,經本監確認後即得辦理。

二、現有得使用之通訊設備有:遠距接見及行動接見設備。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監總務科名籍股詢問,名籍股電話號碼(03)989-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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